近日,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办法》,提出从2008年秋季起,招收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使其免费接受3年正规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一项及以上技能后稳定就业,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推进广东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做出积极贡献。
《办法》规定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一是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毕业后推荐就业率达100%,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奔康;三是帮助其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从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向珠三角地区转移。
《办法》规定按每人每学年3500元的标准对入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包括全部学杂费、实习实验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同时,在校的一、二年级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可享受生活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省财政在现有每年资助1.2万名贫困学生的基础上,2008年扩大至资助2.24万名贫困学生,力争使全省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均得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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