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县级职业教育迎来了大好发展时期:刚刚出台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南宁市将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在2008年~2010年,市级财政每年给予南宁市每县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同时,还配套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将为南宁市的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带来勃勃生机。
据悉,2008年~2010年,南宁市级财政将给予每县共1500万元,用于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到2010年,每县要建设好一所办学条件较好、特色鲜明、集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3年内,南宁6县职业教育中心的骨干专业课教师都将进行集中培训,让专业课教师真正掌握所教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能力,并要求专业教师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政策。具体是,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至2010年,对就读南宁市各县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南宁市户籍在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2008年秋季学期,主要是资助一年级“七类特定人员”的全部学费。“七类特定人员”包括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被征地拆迁户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另外,还将资助其他一年级学生50%学费。
2009年和2010年,资助一、二年级“七类特定人员”全部学费,资助其他一、二年级学生50%学费。
分别成立以城市骨干学校为龙头、6县职业教育中心共同参与的专业教育集团的教学模式,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形成以市一职校为龙头的商贸旅游专业集团,以市四职校为龙头的文化艺术体育和交通运输的专业集团,以市六职校为龙头的信息技术专业集团,以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为龙头的加工制造专业集团。通过集团的这种模式推动6县职业教育中心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