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山西省将通过兴建“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推广适宜家庭手工业的创业项目,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6月3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已于6月2日出台《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具有山西省城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意见》中指出,国家及山西省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全部适用于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享受对应的扶持政策。为鼓励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有关部门要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创造条件,积极为其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自主创业。要建立创业项目库,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要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此外,还要积极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择业观念教育,提高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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